袁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及医疗污水监管情况报告

访问量:   发布时间: 2020-12-03
【字体:

​​​目前我区所有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全部为集中转运处置,公立医疗机构已基本设置了医疗污水处理设施,城区新设个体和社会医疗机构均设置了医疗污水处置设施,大部分原有机构也已增设医疗污水处理设施,医疗废物暂存设施、医疗污水处理设备设施等配置尚未到位或不符合要求的单位,也已要求尽快启动相关设施建设或改造。

我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制定了辖区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举措和时间进度,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与随机监督抽查、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监督抽检等工作有机结合。在监管中要求医疗卫生机构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内部运送、交接登记、暂时贮存、集中处置等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和安全管理;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环发〔2003197)、《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小型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卫生要求》(DB31/T1063-2017)等规定的处理工艺、消毒要求以及取样与监测要求,切实做好污水消毒处理工作,做好日常消毒效果监测,消毒后污水达到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标准后方可排放。

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或整改不到位的医疗卫生机构,给予警告或者处罚,共28起。今后我委还将加强对各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检查,加大指导和监管力度,加强沟通督导,建立健全我区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处置综合监管机制。

                      袁州区卫生健康委员         

                                                  20201130

附件: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篇: 下一篇:
信息来源:袁州区教育体育局
【打印本页】 【纠错留言】 【关闭窗口】 分享到: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袁州区人民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