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体育是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基础性工程,根据中办 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22年版)》、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全面加强和改进我市学校体育工作,经研究,决定启动宜春市中小学校体育课扩优提质行动试点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实现以体育智、以体育心,推动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目标任务
1.试点学校:各县市区遴选1所初中和1所高中学校开展体育课扩优提质试点工作(试点学校名单见附件1)。
2.开课要求:各县市区初中试点学校严格实行每天1节体育课、高中试点学校每周3节体育课,保障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
三、工作要求
(一)优先保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试点学校要进一步强化五育并举要求,切实落实“双减”工作要求,统筹好各学科课时安排,优先确保试点学校体育课课时和学生综合体育活动时间2小时落实到位。
(二)合理安排。各试点学校体育课须编入课表,不得以大课间活动和非全体学生参与的特色课兴趣课等替代体育课。初中阶段试点学校每周最多只能安排1节体育课到课后延时服务时段。每年春秋季学期,各试点学校须严格落实体育课安排要求,严禁削减体育课课时,严禁其他学科及活动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课。
(三)科学统筹。根据各校春秋季学期教学计划,如遇运动会、综合实践、军训等活动的机动周各学校可根据实际编排体育课。
四、工作举措
各地各试点学校要根据体育课时调整安排,坚持“一地一策、一校一策”,精准落实落细义务阶段学校每天1节体育课和高中阶段每周3节体育课各项保障措施,全面做好体育师资、场地、经费等保障工作,确保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
(一)配强师资队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调配各校编制和岗位数量,重点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体育师资配置和培训,提升区域内教师编制使用效能,着力解决好因体育课时增加体育教师配备问题。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教师“走教”“轮岗”“转岗”、合理调配体育教师课时量、培训小学全科教师、引进退役运动员和教练员担任(兼任)体育教师、退休教师返聘等方式确保体育教师配备到位。
(二)优化场地设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区域内学校体育场地规划和改扩建工作,提高试点学校校内生均体育活动场地面积,配足配齐各项体育设施设备和运动器材,提升学校体育活动保障条件;加快推进体教融合,充分利用好校园周边等社会体育场馆,为学校体育活动争取更多场地设施资源。各试点学校要充分开发合理利用学校空间资源,积极挖潜扩容,开辟体育课教学和活动场地;通过走班选课、优化体育课编排等方式,错时高效利用学校体育教学场地,最大程度提高场地利用率;鼓励学校加强与周边学校、社区体育场馆、公共文体设施的合作共享,拓展学校体育活动空间,更好满足学校体育活动需求。
(三)提升教学质量。市县教研部门要加强体育课教学和备课指导,努力打造更多有创新、有特色、有成效的精品体育课程;加强体育教师培训,不断提升体育教师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能力和学科专业能力,努力培育更多有情怀、高素质、专业化的体育骨干教师。各学校要坚持体育课数量和质量“两手抓”,制定不同学段体育课程教学计划,聚焦“教会、勤练、常赛”,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学校体育教学模式,帮助学生掌握系统科学的体育健康知识,养成良好的体育运动习惯,学会1至2项体育运动技能。要创新开展体育课教学,不断丰富体育课组织形式,提高教学质量,重点发展学生跑、跳、投等基本运动技能和球类、游泳等专项运动技能。要科学制定体育课运动负荷,让学生每天保持适当强度的体育活动。各试点学校因天气等原因影响室外体育课正常开展的,要充分利用室内场馆、学校架空层等场地开展体育课教学活动,优先确保学生当天的体育活动需求。
(四)强化经费保障。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学校体育经费投入,将学校体育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足额保障。要优化学校经费支出结构,重点保障学校体育课教学和学生体育活动经费。
五、工作要求
(一)实行备案制度。从2024年秋季学期始,全市义务教育阶段试点学校课表实行逐级备案制度,各试点学校在收到正式试点方案后15天内(10月30日前)将调整后的课表上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汇总上报市教体局体卫艺科。各试点学校落实体育课时安排由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体卫艺科、教育督导室共同做好督导检查。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公布社会监督电话、邮箱,试点学校落实体育课课时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督查检查。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全市学校上报备案课表对试点学校体育课落实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飞行检查、交叉检查。检查形式采用“四不两直”方式,随机抽查不同时段体育课按表实施情况。
(三)强化结果运用。开展学校体育课程动态监测,建立健全市、县两级体育课专项督导制度。学校落实体育课时情况纳入市县综合考核“教育发展”指标考评依据。各试点学校体育课落实情况将作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评优评先等的重要参考,对体育课开课情况不理想的县区将调减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参评指标。对于弄虚作假、实施阴阳课表的学校,一经查实,将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
宜春市学校体育课扩优提质试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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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县市区 |
试点学校名称 |
1 |
袁州区 |
袁州区新田中学、宜春市第十中学 |
2 |
樟树市 |
樟树市第二中学、樟树第三中学 |
3 |
丰城市 |
丰城市小港初级中学、丰城市第四中学(丰城市智华中学) |
4 |
靖安县 |
江西省靖安第三中学、江西省靖安中学 |
5 |
奉新县 |
奉新县第二中学、奉新县第四中学 |
6 |
高安市 |
高安市文端初级中学、高安中学 |
7 |
上高县 |
上高中学初中部、上高中学高中部 |
8 |
宜丰县 |
宜丰县新庄中学、宜丰县第二中学 |
9 |
铜鼓县 |
铜鼓县第二中学、江西省铜鼓中学 |
10 |
万载县 |
万载外国语学校、万载县第二中学 |
11 |
经开区 |
宜春市金湖学校、宜春昌黎实验学校 |
12 |
宜阳新区 |
宜春市翰林学校 |
13 |
明月山区 |
宜春市袁州区洪江乡初级中学 |
14 |
市直学校 |
宜春市第九中学初中部、宜春市第三中学高中部、 宜春实验中学高中部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