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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南郊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浓缩液处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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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 号)。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在准备、实施阶段的意见和建议,现就宜春市南郊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浓缩液处理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宜春市南郊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浓缩液处理项目

(二)项目地点与规模:该项目选址位于宜春市袁州区南郊分水坳,明月大道与环城南路交叉口西南侧。本项目生活垃圾浓缩液处理规模以进水计为200t/d,采用“预处理+低温负压强制循环 MVR+深度处理+蒸发母液低温干化” 工艺。项目主体建筑为缩液处理车间,面积 375m2,单层砖混结构,轻钢屋面, 包括蒸发间、干化间、配电间、蒸汽间、污泥脱水间。主要构筑物包括:浓缩液处理组合池(4.5m×12.0m),预处理产水罐(∅ =2.8m),清水罐(∅ =2.8m), 污泥池(利用现有水池)、事故池(利用现有水池)、废气处理系统。另本项目控制室、休息室,仓库、药剂储存间均利用宜春市南郊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管理区现有厂房。本项目总投资 1199.54 万元,由建设单位自筹。本项目计划工期 3 个月。

二、评估初步确定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一)项目前期稳评按照有关规定广泛开展民意调查,履行公众参与、利益群体座谈会、听证会、专家咨询评审、信息公开等程序,并对拟建项目建设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进行社会稳定风险的识别,对识别出的主要风险源进行分析预测,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二)负面舆论传播引起的风险

建立长期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解答民众疑惑。加强正面宣传,通过座谈会、现场走访、问卷调查、网络论坛等多种途径听取民众意见,逐个、集中回答民众关心的问题。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示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辐射范围内及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及社会的影响;

(2) 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与生态、用地、安全等方面的影响;

(3) 项目实施对生产和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4) 项目决策、准备、施工、运行阶段对社会稳定影响的因素;

(5) 最关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

(6) 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可通过书面意见、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估单位联系,提出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予以研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内(2022 年 5 月 20 日-2022 年 5 月 29 日)

六、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宜春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单位地址:宜春市环城南路 577 号联系人:周建平

联系电话:13870555601

七、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江西省为宜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医药工业园湖东路 7 号联系人:付工

联系电话:152XXXX9460 邮箱:64285677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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