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湛郎街道办事处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到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袁州区湛郎街道门户网站(http://www.yzq.gov.cn/xxgk-list-zfxxgkndbgvzundg.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我街道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中山东路413号湛郎街道办事处,邮编:336000,联系电话:0795-3272116,电子邮箱:ZLJD456@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湛郎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各项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关切,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工作能级。全面落实新修订的《条例》,严格对标国务院《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21〕12号)、江西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赣府厅字〔2021〕30号)、宜春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宜府办字〔2021〕33号)、袁州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袁府办字[2021]40号)明确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街道中心工作,以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以居民满意为最基本要求,健全机制,拓宽渠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有效推动街道整体工作提高,积极发挥新时代政务公开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今年召开了2次班子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成立由街道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办公室主任及各社区书记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工作的收集、审核和发布,确保信息发布准确高效及时。
(二)主动公开,及时回应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开设“智慧”湛郎特色专栏版块,有针对性地公开为民办实事、征地拆迁补偿等信息,让群众及时了解街道工作动态,推动便民服务。
(三)面向社区,积极推广延伸。辖区内7个社区认真梳理编制居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针对各居委会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居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中的公开时限、更新频次与公开形式,确保居务公开落到实处。特别是湛郎桥社区在公开形式上,社区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坚持传统公开与创新公开相结合,积极探索公开形式,丰富公开手段,不断满足居民群众参与政务公开的需求。打造“三务公开”栏、社区道德红黑榜、LED电子显示屏、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窗口等,方便居民群众自主获取相关政务信息;通过制度上墙,公开相关服务标准和要求,主动接受广大居民群众监督,不断提升社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四)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湛郎街道定期将相关政策、政务动态和工作进展情况在政务网上公布。
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我街道主动公开信息政务动态98条、公告公示6条、政策法规4条、机构概括3条、人事信息4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智慧”湛郎11条,共127条,同比增长12%。
(五)依申请公开。按上级规定,建立工作机制,健全网上、当面、信函、传真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落实专人负责具体工作,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六)公开方式多样化。借助媒体报刊覆盖面广、信息传播快,贴近群众生活的功能,主动通过人民日报、江西新闻、宜春日报、秀江微语、智慧湛郎等媒体公布、宣传街道有关重点工作动态、主要措施和相关政策等政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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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 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本单位制发的)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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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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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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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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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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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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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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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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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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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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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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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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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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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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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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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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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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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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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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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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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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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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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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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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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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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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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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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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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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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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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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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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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主动公开中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数量不够。二是个别办公室政务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主动公开意识不强,报送信息存在拖拉现象。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充实和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和渠道。了解和掌握居民普遍关注的信息动态,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教育,提高各办公室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熟悉掌握程度,自觉做好网站日常监管,提升信息内容准确性、时效性,促进网络运行更加规范、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