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三阳镇政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依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的基本要求,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结合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报电子版通过袁州区政府网(http://www.yzq.gov.cn)全文公开。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我镇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我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各村(社区)明确一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各部门的信息,将信息统一报送我镇党政办,由镇党政办修改、提炼、整合后上报网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镇指定专人负责单位网站的维护更新工作,对需公开的政务和其它相关信息进行公开。为加强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由镇党政办牵头,各村(社区)予以配合,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2016年度本镇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条,其中政策性通知5条、工作动态2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镇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截至目前,全镇各级各部门并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申请。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1、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开展不够。信息公开工作还没有被普遍接受和知晓,社会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不高,社会整体了解程度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栏目设置,与公众便利、便捷的检索需求仍有差距。
2、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工作能力。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加强学习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和格式以及规范、流程等,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
二是优化服务,提高工作水平。对照《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做好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本级政府信息;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使之成为与辖区居民群众沟通交流的桥梁,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三是督促检查,确保质量效率。进一步严肃纪律,对本镇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同时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8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 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1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5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