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编制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特向社会公布。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此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网站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宜春市秀江东路616号,电话:0795-3259066,电子邮箱:yzdsbgs@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把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加强队伍建设的切入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立足通过公开推动来提高工作整体效能,凝心聚力,科学谋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
(一)主动公开
一是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部署,努力使政务公开工作步入科学规范轨道。2020年,我局坚持构建了规范科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日常工作中,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和检查。定期召开专题党委会,及时调度和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始终保持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鞭策力。深入基层一线,了解公开情况,进行工作研究,认真听取干部和纳税人对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共商办法与对策。
二是不断完善公开制度。完善主动公开制度。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查及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逐级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流程、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做好税收法律法规的公开工作,对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税收新政,通过办税大厅显示屏、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第一时间告知社会公众,加强对热点税收政策的解读,取得良好的效果。对于单位人事任免类、政府采购、预算决算类公众关注的敏感信息,做到有事项必公开;依托宜春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区政府门户网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方便纳税人随时进行政策咨询和问题投诉。
三是创新拓展公开渠道。强化政策公开力度。充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推进个税改革,确保纳税人享受实实在在的税收红利。组织召开了十余场纳税人座谈会,涉及500多人次纳税人参与;召开了5次工作动员和部署会,举办税务干部减税降费、个税改革培训及考试,培训面达到了100%。采用多渠道宣传税收政策。制作了横幅32条,宣传栏20块,有25篇信息在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等国家级媒体刊发,有30余篇信息在经济晚报等省级媒体刊发,有41余篇信息在《宜春日报》、宜春电视台等市级媒体刊发。依托办税服务厅电子触摸屏、显示屏、公开栏、税务“超市”等进行公开。今年又新增公开栏19个,全局累计已达到32个,已可以满足公开的需要。同时及时更新内容,全面提高查询准确率、便利性和可信度。
四是积极落实公开要求。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我们着力把好“三关”,落实“三个强化”:把好“质检”关,我们把工作分成若干个节点,在工作进行中,先由经办人自查、各部门单位复核、再由各职能部门审核、最后由局领导把关,层层筛选和校验,以从源头上做优、做细、做精各项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合格率100%,真正使工作立的起来、公得开来;把好效率关,我们对各项具体工作明确了工作时限,要求快动、快速、快捷完成并公开,确保工作完成、公开及时率100%,信守服务承诺;把好服务关,我们以“始于纳税人需求,终于纳税人满意”为服务目标,为纳税人提供各种人性化、亲情化服务,定期组织召开纳税人座谈会和走访纳税人,加强与纳税人的交流和沟通,及时为纳税人排忧解难,增进与纳税人的感情,力争纳税服务满意率100%,打牢群众基础。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纳税人、缴费人可经由宜春市税务局及袁州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查阅依申请公开指南、制度规范及相关受理须知,做到渠道畅通,回复规范。202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1.我局按照省局网站管理要求,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网站,及时发布相关涉税内容、更新公示内容。2020年外网栏目发布行政处罚结果公示、行政许可结果公示、定期定额户税款核定结果、欠税公告等内容,门户网站发布相关信息共53条。
2.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我局信息发布按照先审核再发布的机制,按照“谁提供、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发布信息审核到位、流程规范,切实抓好公开信息的安全性、准确性。
3.加大力度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修改和废止违反法律法规的各类文件。
(四)平台建设
我局充分利用市局门户网站和袁州区政府网站这一平台,及时发布信息公开、工作动态、宣传报道、通知公告、最新文件及政策解读等,紧扣纳税人密切关注事项。全年通过宜春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含内网)和袁州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14条。
(五)监督保障
组织领导有保障,我局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办公室负责人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机关股室通力配合,各司其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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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433 |
784 |
2217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396 |
39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650 |
-888 |
1762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25331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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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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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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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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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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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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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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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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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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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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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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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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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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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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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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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要求和公众需求还有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不断适应工作形势变化及群众公开需求,按照区政府要求,优化目录结构,形成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体系,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层次。按照《条例》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依法受理公民和组织的依申请公开,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在网站上及时发布。二是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政策的政务公开工作。围绕总局和省政府制定的各项税收政策、法规、规章,通过网站、新闻媒体、办税服务厅、税法公告等形式,做好相关税收政策措施的公开工作,促进各项税收政策的落实。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