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袁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统筹,区自然资源分局结合实际工作编制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到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袁州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z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袁州大厦十楼1013办公室,邮编:336000,联系电话:07953199608,电子邮箱:yc_yzgtzy@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各项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关切,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工作能级。全面落实新修订的《条例》,严格对标国务院《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21〕12号)、江西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赣府厅字〔2021〕30号)、宜春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宜府办字〔2021〕33号)以及本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的目标任务,细化节点与责任,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发挥新时代政务公开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
(一)主动公开。我局认真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咨询、投诉、举报等各类诉求。2021年,我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42条;涵盖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执行公开五公开;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收到群众咨询、投诉、举报等209份,回复率为100%。
(二)依申请公开。2020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2021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宗,不予以公开1宗,8宗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已办理9宗,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宗,信息公开答复及时率100%。上述信息公开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收及补偿文件、用地规划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等方面,均已在法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强对26个试点领域标准化规范化,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数字化管理,与大数据平台进行联接,做到数据共建共享。信息发布坚持“一事一审”原则,凡发布信息均需填写信息发布报备表,报相关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三级审批后,方可发布。建立了详尽的台账,使发布的每条信息均做到有案可查,严格确保信息发布“先审查、后公开”。
(四)平台建设。依托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政府官网,优化平台建设,拓宽公开渠道,建立和完善信息发布与政务公开平台,定期发布宜春市自然资源局袁州分局工作动态,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五)监督保障。我局进一步加强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力度:一是加强考核评议。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二是加强疑难问题研究力度。遇到信息公开疑难问题时,采取集体研究、专班工作,并及时准确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服务质量。三是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加强日常督导力度,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逐项梳理、查漏补缺,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西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等文件精神落实有关工作,出台《宜春市自然资源局袁州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宜春市自然资源局袁州分局依申请公开制度》《宜春市自然资源局袁州分局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宜春市自然资源局袁州分局舆情回应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要求,夯实政务公开基础;下发《宜春市自然资源局袁州分局政策解读制度》在印发各类重要政策的同时,同步解读文件,为推动各项符合我市实际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营造良好的氛围;编制《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全面推动城乡规划、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二是规范公开形式。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对政务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内容要素要求和公开程序进行完善,保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目前我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包含政策文件、财政信息、规划计划、业务工作、政务服务和公众互动等栏目,符合国办、部、省和市有关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要求。
三是拓宽公开渠道。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自然资源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充分发挥我局门户网站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及时发布官方政府信息,积极主动回应公众关切问题。
四是积极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及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局属各单位均指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开展、协调及答复,让本单位收到的每一份信息公开件都有专人跟进,以较高的办事效率,为申请人查询相关信息提供充分便利。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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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 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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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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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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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5 |
||
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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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57 |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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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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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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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 |
0 |
0 |
0 |
0 |
0 |
9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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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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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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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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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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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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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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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8 |
0 |
0 |
0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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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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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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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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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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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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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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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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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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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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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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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9 |
0 |
0 |
0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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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1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1 |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的信息供给与市民群众的新期待新需求在一定程度上还不相匹配。二是全方位解读、回应、互动的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三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数量居高不下,调查难度较大,耗时较长;四是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2022年,我局将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继续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政务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政民互动、公众参与、平台建设等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体系。加大对社会各界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自然资源工作热点和亮点、创新与重大决定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切实丰富公开内容。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对照城乡规划及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结合我局职能,将政务公开工作规则固化到现有业务流程中,做到政务公开操作与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步运作,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目录事项,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及监督权。
三是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答复期限、答复类型、答复方式等各项规定,做到程序合法、处置合理、答复规范、措辞得当,最大限度为申请人提供相关政府信息,切实保障申请人权利,维护政府公信力。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指引申请人合理并按照程序申请信息公开,引导申请人依法依规行使权力。
四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强与其他单位的交流,主动学习其他单位的先进经验做法,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制定培训计划,对我局内部工作人员开展政务公开知识培训,提升整体办理信息公开的素质能力,增强工作自觉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宜春市自然资源局袁州分局
2022年1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