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由楠木乡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到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袁州区政府门户网站(www.yz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袁州区楠木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袁州区楠木乡富裕路1号,邮编:336018,联系电话:0795-348000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楠木乡在宜春市委、市政府、袁州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了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对标国务院《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22〕8号)、江西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宜春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本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的目标任务,以建设五型政府为目标,继续规范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为袁州区政务公开工作贡献楠木高质量力量。现将我乡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学习贯彻执行《条例》
我乡把学习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相关人员的必修课,我乡对政务公开工作十分重视多次召开工作会议进行层级思想动员,以实际工作推进《条例》的学习和贯彻执行,3月3日召开了政务公开年度计划会;5月23日召开了政务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分管领导刘金圣、相关业务人员政务公开专干彭乐婧积极参加市、区两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业务培训会,及时向主要领导传达上级的会议精神,交流工作经验,不断提高我乡政务公开工作水平。通过政务公开,增强乡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行政效率,强化对乡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行使权力的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通过政务公开,可以消除群众误解,嬴得群众支持,减少因政务管理不规范而引发的上访,维护农村社会大局稳定。由于狠抓了宣传发动工作,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提高了思想认识,提高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深入推动政务公开运行。乡政府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分别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落实人员专门抓,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机制,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做到领导工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其中。
(三)结合实际,全面推进,加强落实政务公开“三结合”。乡政府在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同时,注意把政务公开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把推行政务公开与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相结合。如纪委、党政等办公室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开展纪律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把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作风贯彻到政务公开工作和各项政务工作中去,用纪律教育活动的成果激励和推动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参与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与提高机关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相结合。如社保、医保、计生等办公室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有关的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办事条件、收费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服务承诺等事项,并通过投诉处理机制,及时研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既密切了与群众的联系,增强了相互的了解,又方便了群众办事,促进了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提高,广大群众对政府部门的服务水平满意度不断提高。三是把推行政务公开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增加政务管理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强化干部依法行政和廉洁勤政的意识,强化了机关民主管理机制和领导干部自律机制,促进了机关内部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2022年全年我乡在政务公开网主动公开81条。其中政务动态65条、公告公示17条、规划总结5条、机构概括4条、财政预决算9条。
(四)完善制度,规范公开,促使政务公开运行规范化。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公开,我乡建立和完善了有关的工作制度:一是领导责任制,建立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有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做到“四个落实”(即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门机构、落实专职人员、落实有关工作措施和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长期有人管、有人抓,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三是保密审查制度,乡政务公开做到每周更新政务公开一次,检查问题、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针对务公开存在时间不及时、内容不全面、形式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及时的全面整改:一是统一规范了政务公开的格式,调整充实公开内容;二是及时更新政务公开信息栏,三是重视做好政务公开资料的收集,为提高政务公开时效性做准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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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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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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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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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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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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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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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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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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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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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16.346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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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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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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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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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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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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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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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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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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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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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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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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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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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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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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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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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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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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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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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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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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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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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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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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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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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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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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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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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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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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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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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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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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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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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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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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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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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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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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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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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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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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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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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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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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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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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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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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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乡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有时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不够强,流于形式,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不够及时,对动态性的内容质量要求还有待提高。针对上述存在问题,今后我乡在政务公开工作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争取在各村建立较高标准的村务公开栏,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三)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