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袁州区司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访问量:

本报告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及2018年度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情况编制。本报告包括情况概述、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与重要政策解读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概述

(一)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

司法局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为切实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司法局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把信息公开经费纳入年初预算,确保经费落实。

(二)制度和机制建设情况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依据区政务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经过讨论研究,制定了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录涉及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和归档。

1.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主要是根据区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明确本局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确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审批程序;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方式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时限要求。

2.建立健全依申请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个体要求。

3.建立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并按程序依次对待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经审查合格、分管领导同意批准后方可公布。

4.建立政府信息监督体制。广泛收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在此基础上,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综合目标管理,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是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要求的,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都实行公开。从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入手,不断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根据我局制定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我局共公布主要内容有:领导分工、工作职责、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效能建设、政风行风、服务指南和办事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司法行政工作动态信息。

2.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利用袁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zq.gov.cn)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我局对2018年的文件及信息进行了梳理,对照《条例》将符合要求的文件及时公开,本报告在“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zq.gov.cn)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袁州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宜春市袁州区行政中心东附楼0215室;邮编:336000;电话:3219970;传真:3219960)。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8年我局未有就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进行回应解读的情况。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无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的情况发生。

五、机构建设和培训情况

我局虽未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但是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设在局行政办,并有兼职工作人员两名,并按时参加了区委组织的相关工作培训,确保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司法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对《条例》和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公开内容和形式还不够丰富等。今后,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和学习,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外监督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年日常重点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及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监督。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袁州区司法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0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0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0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0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0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0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0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0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附件: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