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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州区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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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在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是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要求的,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都实行公开。从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入手,不断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根据我局制定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我局共公布主要内容有:领导分工、工作职责、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效能建设、政风行风、服务指南和办事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司法行政工作动态信息。

2、我局对2019年的文件及信息进行了梳理。对照《条例》将符合要求的文件及时公开,本报告在“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zq.gov.cn)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袁州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宜春市袁州区行政中心东附楼0215室;邮编:336000;电话:3219970;传真:3219960)。

依申请公开。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我局收到公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0件。

政府信息管理。加强对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的指导,针对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改进和提升政务公开和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利用袁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zq.gov.cn)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监督保障。我局虽未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但是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设在局行政办,并有兼职工作人员两名,并按时参加了区委组织的相关工作培训,确保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6

9400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统一认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继续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增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树立为民服务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对各类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进行公开,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好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社会公众的重要作用。

 (二)强化宣传,进一步搞好政务公开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局系统全体人员的公开意识,使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一起,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同时通过外宣方式,将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项最新进展通过政务公开的平台,及时告知公众,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

 (三)优化流程,抓好机关效能建设。按照“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司法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基层和群众关心、涉及基层和群众利益的事项,进一步优化司法业务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认真落实限时办结制,压缩办事时限,最大限度地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凡是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依法办”;职责内该办的要“快速办”;敏感问题要“透明办”,确保做到工作高效便捷,群众满意。

 (四)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务信息,对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及时提供,定期维护,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提高我局开展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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