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我区先后遭遇洪涝自然灾害,给群众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定、区备案”工作流程,全区有关乡镇(街道)摸底上报2023-2024年冬春生活需救助对象3268户11826人。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资环指〔2023〕47号)、《江西省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经请示区政府同意,现下达各有关乡镇(街道)2023-2024年度冬春救助资金共161.892万元(其中救助资金153.738万元,物资救助折款8.154万元),用于冬春期间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