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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有效】袁府字〔2026〕9号 关于钱志松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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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文件规定,钱志松等同志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正式任命:

钱志松同志任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区人民医院)院长;

严汉林同志任宜春市袁州区司法局楠木司法所所长;

肖婧同志任宜春市袁州区司法局竹亭司法所所长。

上同志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时(20241230日)算起。

20262月12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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