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文件规定,钱志松等同志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正式任命:
钱志松同志任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区人民医院)院长;
严汉林同志任宜春市袁州区司法局楠木司法所所长;
肖婧同志任宜春市袁州区司法局竹亭司法所所长。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时(2024年12月30日)算起。
2026年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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