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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州区国资办2024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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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袁州区国资办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袁州区国资办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 “ 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袁州区国资办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 “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1部分袁州区国资办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属企业的国有资产,监管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优化全区资源性资产、无形资源资产配置。

(四)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五)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六)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七)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职能转变

将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的区国有资产(不含全区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区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的行政职能、区机电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和区城镇发展服务中心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机关。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袁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共有预算单位1个,为袁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本级。编制人数12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全额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数11人,其中:在职人数11人,包括行政人员6人,全额事业人员5人。

第二部分 袁州区国资办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袁州区国资办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袁州区国资办收入预算总额为515.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3.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0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22.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7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袁州区国资办支出预算总额515.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5.8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67.8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9.97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7.83万元。项目支出347.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 增加30.9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1.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2.27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52.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22.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7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4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39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182.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2.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2.27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袁州区国资办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93.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0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2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52.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83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67.8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8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9.97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7.83万元。项目支出125.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8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1.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56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袁州区国资办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袁州区国资办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7.83万元, 比2023年(上年)预算增加1.14万元,增长17%。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130日,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用车 0 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国有资产处置工作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国有资产处置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

用于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对全区国有资产、资源进行拍卖处置。

2立项依据

2017年袁办发〔2017〕8号印发《袁州区国有资产配置和处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袁府办字〔2021〕60号《袁州区2021年政府性质债务风险化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年矿石资源拍卖明细表2022。

3实施主体

宜春市袁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4实施方案

按资产处置和化债工作需求,按规定选取中介机构,合法依规处置资产。

5实施周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资金总额4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0.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见附表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

2024年袁州区国资办“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2.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2.5万元,比上年减1.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只减不增。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二)2024年全口径“三公”经费

2024年袁州区国资办“三公”经费全口径安排2.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2.5万元,比上年减1.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只减不增。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 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 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 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 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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